(綜合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桃園蘆竹區一家知名眼科診所爆發重大詐領健保費案。56歲朱姓院長為提升診所白內障手術口碑,自2005年起邀約曾任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的「白內障權威」王姓醫師(65-66歲)私下代刀。由於王男當時仍在公立醫院任職,未經報准不得兼職,雙方約定由朱男負責門診、術前檢查及術後追蹤,王男則專責執行水晶體摘除及人工水晶體置入等核心手術,每台刀朱男支付王男7700元報酬,病患多誤以為手術由朱男親自完成。
為規避健保署自2022年3月起實施的眼科醫師每月門住診白內障手術40台上限(超過需事前專案申請審查),朱男自2006年7月至2024年間,涉嫌冒用診所內曾姓、張姓、蘇姓、楊姓、陳姓及王姓等6名醫師名義,向健保署申報白內障手術費用。遭冒名的醫師均證稱,自己僅負責一般門診,有白內障病患都會轉掛朱院長門診,從未執行所列手術,也未同意以自己名義申報。
檢調清查發現,朱男共冒名申報551件白內障手術,其中以曾姓醫師名義申報370件最多,詐領760萬6039元;其次為張姓醫師164件、337萬1520元,合計詐得健保給付1134萬5422元。檢方認定此為朱男犯罪所得。王男依551件手術計算,取得報酬424萬2700元,檢方聲請依法沒收。
檢調偵辦期間查扣診所人員與朱男的LINE對話,內容提及「超過40台都用我的名字報」、「以後不要再用張醫師跟曾醫師的名字」、「把這幾年有報曾跟張的蓋章把它蓋好」、「看似要曾醫師上去還是VPN申報二選一」等語,甚至討論安排其他醫師出現在手術室營造參與假象,顯示兩人早已知悉可能遭調查並試圖規避。
朱、王2人均否認犯行。朱男辯稱部分案件是「團隊醫療」或行政人員「掛錯號」,且自己每月手術量未超過限制;王男則稱自己僅負責協助手術,不知診所如何申報。檢方綜合證人證述、病歷、健保申報紀錄、金流及通訊內容後,認定兩人涉共同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及詐欺取財罪,近日將兩人起訴。
檢方考量兩人長年擔任眼科醫師、服務病患甚多,前無犯罪紀錄,且術後病患無提告重大醫療疏失,若審理中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求處宣告得緩刑附條件之有期徒刑;若仍否認,建請法院依各年度共55次行為,分別量處7次有期徒刑4月、6次5月、14次6月、28次10月,加總約30年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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