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301關稅公布 台灣獲10%不疊加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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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自由時報、今日新聞、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美國總統川普於美東時間7月23日簽署備忘錄,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依《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公布「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調查最終行動,對占美國進口總額99.4%的前60大貿易夥伴公布新關稅稅率,於24日生效。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今(24)日表示,美方肯認我國在「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中對強迫勞動貨品進口政策所作承諾,因此給予我國此項301調查稅率為10%且不疊加最惠國(MFN)稅率的相對優惠待遇,並有特別針對台灣的豁免清單。
具體機制為:若產品原有MFN關稅低於10%,301關稅僅補足至總稅率10%;若MFN關稅已達10%或以上,則不再加徵301關稅。聯合報報導指出,台灣與歐盟是唯二適用「10%不疊加MFN」的經濟體,待遇優於多數亞洲競爭國家[2]。
各國稅率分類方面,加拿大、印度、印尼、馬來西亞、墨西哥、英國等17國,適用「既有稅率加徵10%」;日本、南韓、瑞士等3國為「12.5%不疊加MFN」;中國、新加坡、紐西蘭、菲律賓等其餘國家則為「既有稅率額外加徵12.5%」。
美方亦公告豁免與排除項目,包括:資訊性材料、捐贈物資、隨身行李;所有依「232條款」課徵關稅之貨品及其零組件;以及特定供應鏈與經濟關鍵產品,例如若加徵關稅可能導致國內供應短缺的原物料、美國無法自給生產的產品等。今日新聞報導補充,豁免項目還包含「予以豁免能鼓勵台灣、英國、瑞士、馬來西亞、印尼等特定經濟體履行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禁令」之產品[3]。具體清單細節,台美經貿工作小組將進一步確認後對外說明。
行政院強調,美方援引《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款自2月24日起對全球課徵150天的10%+MFN暫時性關稅已於7月24日屆期。各界預判「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與「結構性產能過剩」兩項301調查,皆為美方置換關稅政策法律基礎的程序。美方尚未公布「結構性產能過剩」301調查結果,兩項調查皆完成後仍待美方做最終稅率決定,我方將持續與美方保持密切溝通。
- 台灣共2231項產品豁免301關稅,含農產品322項、工業產品1909項
- 118項為專屬台灣豁免清單,蝴蝶蘭、火鶴花等入列
- 機械、紡織、塑化業者普遍認為稅率低於競爭國有助競爭力
- 中經院估最終關稅與對等關稅結果差異不大
- 勞動部將與經濟部合作落實禁止強迫勞動商品進口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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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央社、聯合報、東森新聞等13家媒體報導)
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今晚公布豁免清單,台灣共2231項產品豁免此次301關稅,輸美僅需課徵MFN稅率。
豁免清單細節
豁免項目中,1735項與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載明品項一致,另有496項為原未載明於ART但此次新增適用的項目。其中118項為專屬台灣的豁免清單,涵蓋蝴蝶蘭、火鶴花等農產品出口主力。
整體豁免清單分為農產品322項與工業產品1909項。農產品包括茶葉(紅茶、綠茶)、樹薯粉(珍珠原料)、咖啡、鳳梨酥、芋頭、番石榴、果汁、果醬、鳳梨、芒果、觀賞蛙等;工業產品包括無線電導航設備、通訊儀器、鋰離子蓄電池等航空器零組件、藥品、肥料、輕油製品等。後續詳細清單將於行政院專區公布。
產業與學者反應
機械公會理事長莊大立表示,稅率低於競爭對手2.5%,客戶進口成本降低,有助競爭力。紡織業者遠東新指出,10%不疊加較先前暫時性關稅(MFN+10%)更有利;台化則認為低於韓國的12.5%,有助擴大銷美,尤其ABS、PP、尼龍等產品。
中經院院長連賢明預估,最終關稅應與對等關稅談判結果差異不大,並提醒台灣勿因法源更迭而想重新談判壓低稅率。台經院院長張建一分析,301條款對傳產相對有利,半導體相關的「產能過剩」調查結果預計7月底出爐,先進製程受影響有限,成熟製程業者已提前轉型。
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將與經濟部跨部會合作,落實禁止強迫勞動商品進口的承諾。
- 工具機及機械業首度取得對日韓2.5個百分點關稅優勢
- 手工具、水五金、自行車稅率遠低於中國及越南
- 紡織及醫材稅率低於中國及韓國,有助擴大市占
- 美方額外提供台灣92項專屬豁免項目
- 半導體及資通訊產品暫不受影響
- 產能過剩調查結果待公布,屆時才有最終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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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經濟部今(25)日發布產業影響評估,盤點8類傳統產業因台灣適用10%不疊加MFN稅率,相對競爭對手國具關稅優勢。
產業優勢盤點
工具機及機械業受惠最明顯,我國稅率(10%)首度低於日本及韓國(12.5%),取得2.5個百分點關稅優勢,有利爭取轉單及新訂單。手工具、水五金及自行車產業方面,台灣稅率(10%)遠低於中國(40.1%–43.1%)及越南(15.1%–18.1%),價格競爭力提升,可望擴大輸美商機。紡織及醫療器材產業,台灣稅率(10%)低於中國(40%–46.2%)及韓國(12.5%),預期有助擴大美國市場銷售。
豁免與排除
經濟部補充,去年美國自台進口金額約106.83億美元,其中1,817項屬全球豁免項目,美方另額外提供台灣92項專屬豁免項目,包括生鐵顆粒、工業用脂肪醇、軟木製品及木製品等。
半導體及主要資通訊產品因在豁免清單中,暫時不受影響;鋼鋁銅、木材、汽車零組件、藥品等已課徵232關稅產品,均排除在301關稅課徵範圍之外。
經濟部說明,目前301關稅僅為「強迫勞動」項目,尚有「產能過剩」調查待公布,之後才會形成最終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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