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羊肉戴奧辛超標 嘉南羊乳預防下架4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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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ETtoday新聞雲等7家媒體報導)
衛福部食藥署今(25)日公布,雲林縣一件羊肉檢體驗出戴奧辛及戴奧辛類多氯聯苯超標,為雲林縣首例。戴奧辛含量檢出4.6 pg/g fat,超過法定限值2.5 pg/g fat;戴奧辛與戴奧辛類多氯聯苯總和檢出6.1 pg/g fat,亦超過限值4.0 pg/g fat。
食藥署7月6日前往雲林縣肉品市場,抽驗以「雲農畜牧場」名義、7月1日屠宰的羊肉檢體,22日初驗不合格,23日啟動跨部會調查,24日確認超標。農業部當天通知雲林縣政府進行移動管制,並會同相關單位前往雲農畜牧場訪查採樣,共採集飼料11件、草料3件及生羊乳1件。
查核發現,問題羊隻雖以雲農畜牧場名義屠宰,實際飼養者為李姓男子。農業部另赴李男住處採集飼料及草料各1件。初步調查,李男飼養約8至9隻羊,規模未達畜牧場登記標準,但健康聲明書疑似冒用其他畜牧場名義,全案已於24日晚間移請檢調偵辦。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長魏勝德今召開記者會說明,李姓飼主非專業養殖戶,家中飼養羊隻主要供孩子觀賞,因一隻母羊難產死亡,才送往肉品市場屠宰。屠宰後駐場獸醫師發現屠體外觀異常,主動採樣送驗,才揪出此案[2][1]。獸醫師認定品質不符,下半部屠體當場廢棄處置、採檢銷毀;上半部由飼主帶回,因肉品狀況不佳,未供家人食用也未販售,而是煮給家中犬隻食用。問題羊肉確認未流入市面。
其餘8隻羊(部分報導稱5隻成羊及3隻小羊)已全數撲殺銷毀。經查,飼主近半年除這隻羊外無其他送宰紀錄,也未販售羊隻,初步認定為單一個案。
環境部24日會同相關單位現場勘查,發現羊隻飼養區域為水泥鋪面,未直接接觸土壤,飲用地下水,周邊1公里內無列管戴奧辛固定排放源。已針對鄰近土壤、地下水及現場空氣進行採樣,並架設24小時環境監測設備,預計下週完成檢驗,釐清污染源[3]。
魏勝德表示,飼主除餵食豬飼料外,草料無固定來源,平日開車四處割草,增加追查難度[1]。
嘉南羊乳因有使用雲農畜牧場羊乳,衛福部已預防性下架4公噸槽內產品,後續將銷毀。
- 李姓飼主訊後3萬元交保,涉偽造文書罪
- 雲農畜牧場負責人喊冤,稱聲明書遭冒用
- 李男坦承「借用」雲農名義開立健康聲明書
- 環境部長彭啟明指污染源可能來自空氣、水或廢棄物
- 問題羊隻來自二崙年邁夫婦,李男今年2、3月購入
- 雲縣府將協助雲農畜牧場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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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12家媒體報導)
雲林地檢署今日主動分案偵辦,搜索李姓飼主住處並傳喚相關人到案,李男訊後以3萬元交保。
檢方偵辦進度
雲林地檢署昨晚接獲食藥署通報後,今上午指揮警方前往李男飼養處所搜索,查扣相關資料,傳喚李男、雲農畜牧場廖姓負責人及販售羊隻給李男的婦人到案。李男坦承「借用」雲農畜牧場名義開立健康聲明書,檢方認定涉犯偽造文書罪嫌,但無羈押必要,諭知3萬元交保;其餘兩人以證人身分訊後請回[22][20]。檢方將調閱李男過去是否也曾冒用雲農聲明書的紀錄[20]。
雲農畜牧場喊冤
遭冒名的雲農畜牧場廖姓負責人出面喊冤,表示4年前李男曾向他購買淘汰乳羊,但2年前身體不適後即未再交易,牧場也已超過1個月未送羊屠宰。廖男指出,健康聲明書上的羊隻數量與簽名均為偽造,李男在筆錄時當場道歉坦承冒用[22][8]。廖男每日供應嘉南羊乳約160公斤乳源,目前遭管制無法出貨,損失難估[22][6]。
污染源調查進度
環境部長彭啟明今表示,戴奧辛可能來自空氣、水或鄰近廢棄物,已全數完成採樣,預估下周結果出爐後可找到原因[3]。李男供稱,問題羊隻為今年2、3月間向二崙一對年邁夫婦購入的6頭成羊之一[22][5]。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初判為個案,若確認雲農畜牧場權益受損,將協助求償[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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