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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噴火槍案 兩共犯2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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佑子噴火槍孫安佐拳願明星格鬥賽邱皓偉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孫安佐噴火槍案兩共犯今到案,各2萬元交保
  • 攝影師「佑子」坦承是影片藏鏡人,負責拍攝剪輯
  • 拳願執行長邱皓偉出資2.5萬,找佑子拍片
  • 兩人坦承拍片目的就是為了流量[6]
  • 檢方依恐嚇公眾、槍砲條例等罪嫌移送[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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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TVBS新聞等4家媒體報導)

檢警持續偵辦網紅孫安佐(現改名孫健豪)噴火槍案,今(19)日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傳喚幕後攝影師「佑子」江姓男子及「拳願明星格鬥賽」創辦人兼執行長邱皓偉到案。兩人於上午主動前往北投分局及士林地檢署說明,下午經檢察官複訊後,均以2萬元交保,其中「佑子」並遭限制住居。

檢警調查,14日孫安佐在IG上傳在北投河堤使用自製噴火槍的影片,涉犯公共危險等罪,16日遭收押禁見。檢警擴大追查後發現,當天現場除孫安佐及協助點火的陳姓經紀人外,還有負責掌鏡、剪輯的攝影師「佑子」。而「佑子」17日凌晨在社群發文,坦承自己就是影片背後的「藏鏡人」,負責拍攝、剪輯及部分企劃[6]。

據悉,邱皓偉與孫安佐之間簽有企劃合作合約,出資2萬5千元拍片,並找來「佑子」負責拍攝[6]。兩人到案後坦承,拍片目的就是為了流量,並稱是為了拉抬孫安佐月底見面會的聲量[5]。檢方訊後依恐嚇公眾、槍砲條例等罪嫌移送[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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