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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職業工會欠繳保費 勞保局暫拒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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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勞工權益欠繳保費職業工會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3職業工會欠繳勞保及職災保險費逾2個月
  • 勞保局暫行拒絕給付,並移送行政執行
  • 工會人員涉侵占保費將移送檢調
  • 會員繳費應索取收據,可憑證明申請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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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東森新聞、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勞保局今(23)日公布最新職業工會欠費名單,截至7月20日止,全台有3家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且已逾繳費寬限期。勞保局依法將該等工會移送行政執行,並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

3家欠費工會分別為: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基隆市雕刻業職業工會及桃園市公寓大廈管理服務職業工會。依據《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職業工會欠繳保險費累計達2個月者,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上述工會已違反此規定。

勞保局強調,工會人員若涉違法情事將移送檢調,侵占保險費行為已犯刑法業務侵占罪,經法院判決將處有期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勞保局呼籲會員勿向該等工會預繳保險費。

為保障勞工權益,被保險人如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如繳費收據、匯款單),證明個人應繳費用已繳納於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無法提供證明者,則協調其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後發給。勞保局提醒會員繳費時應索取正式收據並妥善留存,工會理監事亦應加強監督工會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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