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航見科技得標陸軍八軍團無人機採購案,涉嫌使用中國製晶片與飛控板組裝
- 廠商以塗抹標示、偽造產地證明企圖規避軍方驗收
- 八軍團驗收發現異常,未支付價金並主動函送檢調
- 橋檢8月11日搜索航見科技等處,負責人張東琳遭羈押禁見
- 技術主管羅翊祥經法院裁定請回
- 此為首例國防無人機採購涉犯《國家安全法》案件
(綜合聯合報、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等5家媒體報導)
陸軍第八軍團2025年間辦理訓練用無人機採購案,得標廠商「航見科技」涉嫌使用中國製零組件組裝無人機,企圖矇混過關。軍方在驗收時察覺異常,不僅未支付採購價金,更主動將全案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檢調查出,航見科技負責人張東琳與睿揚創新科技技術主管羅翊祥,明知國防標案嚴禁使用中國製品,卻私下採購中國封裝的無人機晶片及中國製飛行控制板進行組裝。為規避驗收,兩人以塗抹遮蔽原始產品標示、出具虛偽不實產地證明等方式,試圖使軍方驗收人員誤認全機零組件均符合規範。
橋頭地檢署接獲軍方函送後,由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嚴維德指揮高雄市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於8月11日兵分多路前往航見科技、睿揚創新科技等處執行搜索,扣押相關證物,並傳喚張東琳、羅翊祥等人到案。
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張東琳、羅翊祥涉犯《國家安全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第12條第1項之交付提供大陸地區產製品罪嫌,以及《刑法》第339條第1項、第3項之詐欺取財未遂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審理後,裁定張東琳羈押禁見,羅翊祥則請回。
此案為首例國防無人機採購涉犯《國家安全法》案件。標案金額方面,ETtoday新聞雲報導為295萬元[4],中央社則報導為450萬元[3],兩者存在差異。陸軍八軍團少將張景泰強調,對於廠商以不實文件規避驗收之違法行為,軍方第一時間即主動查處並依法函送究責。橋頭地檢署檢察長郭景東表示,將持續與轄區軍事機關合作,嚴查國防採購不法,以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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