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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隊員拿回收鍋具回家 貪污4元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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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廉政署清潔隊員貪污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台中清潔隊員將回收鍋具帶回家烹飪、創作
  • 共侵占12.4公斤回收物,價值4.092元
  • 張男向廉政署自首並繳回犯罪所得
  • 檢方依貪污起訴,但請求法院判免刑或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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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中市環保局一名張姓清潔隊臨時人員,利用駕駛資源回收車的職務之便,於2024年3月至11月間,多次將民眾丟棄的鍋具、鐵盤等回收物挑選後裝袋帶回家,用於自家烹飪或組裝成創意作品。經統計,張男共侵占12個鍋子、1個鐵架、1支鍋鏟、1支勺子及1個鐵盤,總計12.4公斤。

檢方依環保局標售資源性垃圾每公斤0.33元計算,認定張男侵占總價值為4.092元。張男於2025年2月向廉政署自首,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檢方認定其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但因犯罪所得在5萬元以下,且張男自首、繳回所得,犯罪動機非惡劣、對社會秩序危害有限,除依法起訴外,也向法院請求免除其刑,或從輕量刑併宣告緩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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