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夫無視保護令,趁妻生病臥床強行性侵得逞
- 男子辯稱拉扯內褲是「夫妻情趣」,遭法官打臉
- 高院撤銷一審判決,改判3年2月
- 法官痛批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報導)
新竹一名男子與妻子長期失和分居,且有家暴紀錄,法院已核發2年期通常保護令。案發當天,妻子因嚴重暈眩、四肢無力在床休息,透過LINE請男子到住處拿孩子衣物。男子抵達後藉口詢問衣物位置進入臥室,見妻子獨自躺在床上,竟鑽入被窩上下其手。女方察覺不對勁,立刻推拒喝止,奮力抵抗導致手指折傷,但男子無視保護令,仍強行拉下妻子睡衣和內褲,最終因女方生病體弱遭性侵得逞。
男子出庭否認犯行,辯稱妻子不積極反抗是一種「情趣」,拉扯內褲動作像過往夫妻間的「調情前戲」,且事後女方曾抱住他,認為是對方默許、設局誣陷。法官檢視兩人案發後當晚LINE對話,女方仍在傳訊指責男方外遇、負債、拒絕照顧小孩等,顯示夫妻感情已嚴重破裂,難認她會突然放下嫌隙同意發生關係。女方也傳訊質問:「不是叫我當你不存在?所以你剛剛是什麼意思?」並在報案後回覆:「我當下拒絕你了 是你硬來的不是嗎?而且當天晚上我也給過你機會了,傳賴問你到底是什麼意思?是你自己不回應」,法官因此認定男方說詞不可採信。
高院審理後認為,一審漏未論處違反保護令情節,也未納入女方手指受傷事實,適用法律有違誤,因此撤銷改判。法官痛批男子為滿足私慾,無視保護令,趁分居妻生病虛弱時強行性侵,犯後又否認犯行、態度不佳,依強制性交等罪判刑3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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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報導)
新竹一名男子與妻子長期失和分居,且有家暴紀錄,法院已核發2年期通常保護令。案發當天,妻子因嚴重暈眩、四肢無力在床休息,透過LINE請男子到住處拿孩子衣物。男子抵達後藉口詢問衣物位置進入臥室,見妻子獨自躺在床上,竟鑽入被窩上下其手。女方察覺不對勁,立刻推拒喝止:「你要幹嘛?不要!」並奮力拉扯抵抗,導致手指折傷。但男子無視保護令,仍強行拉下妻子睡衣和內褲,最終女方因生病體弱遭性侵得逞,直到隔天才去驗傷。
男子出庭否認犯行,辯稱妻子不積極反抗是一種「情趣」,雙方拉扯內褲動作像過往夫妻間的「調情前戲」,且事後女方曾抱住他,認為是對方默許、設局誣陷。法官檢視兩人案發後當晚LINE對話,女方仍在傳訊指責男方外遇、負債、拒絕照顧小孩等,顯示夫妻感情已嚴重破裂,難認她會突然放下嫌隙同意發生關係。女方也傳訊質問:「不是叫我當你不存在?所以你剛剛是什麼意思?」並在報案後回覆:「我當下拒絕你了 是你硬來的不是嗎?而且當天晚上我也給過你機會了,傳賴問你到底是什麼意思?是你自己不回應」,法官因此認定男方說詞不可採信。
高院審理後認為,一審漏未論處違反保護令情節,也未納入女方手指受傷事實,適用法律有違誤,因此撤銷改判。法官痛批男子為滿足私慾,無視保護令,趁分居妻生病虛弱時強行性侵,犯後又否認犯行、態度不佳,依強制性交等罪判刑3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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