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騎士深夜以時速105公里行經限速60公里路段
- 通過測速桿時故意伸左腳遮住車牌
- 警調閱監視器比對車身安全帽特徵揪出車牌
- 違規發生於8月下旬凌晨2時許[1]
- 騎士面臨最高3.6萬罰鍰及吊扣牌照6個月
- 該路段115年至今已舉發超速4490件
騎士時速105公里伸腳遮牌 警調監視器揪罰
發展中1報告4篇4家追蹤自
測速照相苗栗縣超速遮牌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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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4家媒體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日前審核測速照相資料時,發現一名機車騎士深夜行經竹南鎮公義路(台13線)1557號前路段,在速限60公里的道路上,以時速105公里嚴重超速,且通過測速桿時故意伸出左腳遮住車牌,企圖規避取締。
警方擴大調閱前後路口監視器,比對車身及安全帽特徵後鎖定車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嚴重超速」開罰,駕駛人將面臨60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ETtoday新聞雲報導,該違規發生於8月下旬某日凌晨2時許[1]。
警方統計,該路段自115年迄今已舉發超速違規4490件。局長李忠萍呼籲用路人遵守速限,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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