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團發布報告檢視4大永續獎,獲獎製造業近半涉違規
- TCSA得獎企業違反勞動法規比率達4成
- 獲獎排碳大戶中,6家無2050淨零目標
- 28家企業2030年綠電目標未達30%政策目標
- 9家獲獎企業仍使用燃煤,中石化用煤量暴增3倍
- 環團要求將法規遵循及脫煤轉型納入評分核心項目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報導)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今(14日)共同發布「2026企業永續追蹤報告」,檢視國發會主辦的國家永續發展獎、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主辦的TCSA台灣企業永續獎、《天下雜誌》天下永續公民獎及《遠見雜誌》遠見ESG企業永續獎等4大永續獎評選機制。
報告指出,2025年度4大永續獎得獎的113家製造業中,近半數涉及環境或勞動法規違規,其中TCSA得獎企業違反勞動法規比率更高達4成。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張趙表示,國際防漂綠規範從企業守法這基本門檻就看得出落差,台灣永續評鑑長期忽視國際規範,連企業遵守在地法規的基本門檻都沒守住。
獲獎的排碳大戶共38家,其中36家獲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頒發TCSA及氣候領袖獎。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曾虹文指出,有6家沒有2050淨零目標,11家的2030中期減碳目標未達國家28%±2的政策方向;28家企業的2030年再生能源目標未使用30%綠電的政策目標。
曾虹文說,去年有9家仍在使用燃煤的企業獲TCSA肯定,其中8家未設定具體脫煤時間表,5家用煤量增加。中石化用煤量較前一年暴增3倍;獲氣候領袖獎的遠東新世紀也用煤量增加近3成。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方鈺宜指出,經濟部2022年提出的「製造部門2030淨零轉型路徑」已近4年,應納入2025年底核定通過的6大部門減碳旗艦行動計畫,針對半導體、石化、鋼鐵、水泥等關鍵高排放產業訂定產業別減量基準與階段性指標。
與會團體提出3大訴求:建立重大汙染與重大職災排除機制,將法規遵循視為永續評比最低門檻,並將脫煤轉型計畫、國家減碳政策目標等實質氣候行動納入核心評分項目;主管機關應制定有效的產業低碳轉型戰略,更新「製造部門2030淨零轉型路徑」,針對關鍵高排放產業訂定明確階段性減碳與脫煤指標;透過公共採購導入低碳鋼鐵與水泥的綠色採購規範,並搭配碳差價合約、轉型補助等金融工具,降低企業投資低碳技術的初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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