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境部年底前訂定「反漂綠指引」,規範企業使用永續獎項與標章
- 永續獎項浮濫、費用高昂,彭啓明稱各界「舉雙手贊成」訂指引
- 指引要求揭露資訊須真實、清楚、完整、可比較、有證據支持
- 評鑑單位須揭露利益關係並考量重大負面違規事件
- 環境部與金管會協商調和盤查規範,優先建置半導體等範疇三係數[2]
(綜合TVBS新聞、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環境部長彭啓明上任將屆滿兩年,今(17)日舉行部長客廳茶會,宣布將於年底前訂定「企業使用永續獎項與永續標章之反漂綠指引」。氣候變遷署指出,國內部分事業不當引用永續獎項、誇大局部績效,例如誇大局部成果為整體永續表現,或使用「淨零、碳中和、永續」等術語但缺乏說明,將ESG評級或獎項直接作為績效證明,有誤導消費者與投資人之風險。
彭啓明表示,先前許多團體反映永續獎項浮濫、費用高昂,他本人也曾擔任評審,部分獎項「有點不知為何」,各界對訂定指引「舉雙手贊成」。指引將參考歐盟、英、美、日、星等國現行規範,重點揭露資訊須具備「真實、清楚、完整、可比較和有證據支持」五大原則。未來政府部門舉辦的永續獎項也須依循該指引辦理。
氣候署減量交易組組長蘇意筠說明,指引將規範企業在廣告、報告書或商品銷售中的使用行為,須符合真實有效、範圍相稱、禁止模糊三大原則;評鑑單位則須完整揭露評選基準、與事業間的利益關係,並考量重大負面違規事件(如嚴重工安事故)及善盡調查責任。近期將舉辦公聽會聽取民間意見,並歡迎檢舉。
聯合報另報導,環境部與金管會正跨部會協商,為減輕企業申報負擔,將調和盤查規範、合作建置範疇三碳排放係數,其中半導體與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將優先規劃。金管會已放寬範疇一、二確信申報期限至每年10月底,避免重複查驗成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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