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大陸違反個資法二審今日首度開庭
- 王大陸庭前抵達,對媒體雙手合十不語
- 同案被告劉居榮、闕沐軒也先後到庭
- 一審王大陸、闕沐軒各判6月,得易科罰金
- 王大陸另涉閃兵案仍在審理中
王大陸違反個資法二審首開庭
已沉寂2報告7篇4家追蹤自
二審個資法劉居榮王大陸闕沐軒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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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壹蘋新聞網等2家媒體報導)
藝人王大陸涉嫌違反《個資法》一案,今日下午在台灣高等法院進行二審首次開庭。王大陸於開庭前半小時與律師一同抵達,面對媒體提問未多加交代案情,僅雙手合十表示感謝後上車離開。同案被告、台北市刑大偵查隊長劉居榮及王大陸女友闕沐軒也先後到庭。
本案源於王大陸為逃避兵役,花費360萬元委託「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偽造病歷,但陳男失聯。王大陸透過富二代友人游翔閔,找時任台北市刑大偵三隊代理隊長劉居榮查詢陳志明個資。此外,闕沐軒為追討遭潘姓男子詐騙的400萬元,將記載潘男地址的判決書交給游翔閔,再由游男找四海幫堂主陳子俊討債。
新北地院今年4月一審判決,認定王大陸、闕沐軒違反《個資法》,各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游翔閔、陳子俊、陳柏均各判3月,得易科罰金;劉居榮則依偽造文書罪判刑1年4月。全案上訴後,高院今日首度開庭,王大陸的答辯方向是否改變成為焦點[1]。王大陸另涉的閃兵案(偽造文書罪)目前仍由新北地院審理中。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王大陸與女友二審仍做無罪答辯
- 前刑警劉居榮改為認罪,請求緩刑
- 陳志明以被害人身份出庭,同意與劉居榮調解
- 王大陸首度說明:自己是閃兵案首批15人之一,唯一藝人
- 王大陸稱提告陳志明詐欺是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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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央社、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開庭重點為王大陸與女友闕沐軒仍維持無罪答辯,而同案被告前刑警劉居榮則改為認罪,請求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法官另提訊在監服刑的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以被害人身份出庭,陳志明當庭同意與劉居榮以30萬元進行調解。王大陸庭後首度對外說明,稱自己只是閃兵案「第一批被抓的其中一個人」,強調第一批有15人,他是唯一的藝人,並澄清提告陳志明詐欺是誤會,因陳志明先被抓才引發後續事件。高院諭知12月23日續行審理,若無新證據聲請將進行辯論程序。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