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地院開庭審理閃兵案,傳喚14名被告
- 被告包括阿達、廖人帥、唐振剛、唐禹哲等9名藝人
- 集團首腦陳志明被求刑5年
- 14人透過偽造高血壓診斷書取得免役證明
- 其餘被告因自首,檢方建請緩刑
(綜合自由時報、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新北地院今(16)日開庭審理藝人閃兵案,提訊在押的集團首腦陳志明,並傳喚第4波遭起訴的14名被告,包括藝人阿達(昌璟翔)、前Circus成員廖人帥、前Energy成員唐振剛、唐禹哲(阮霆鈞)、邱昊奇(邱孝尊)、李唯楓、鄒翰昇(鄒宗翰)、楊子鋒(楊景涵)及中華民國霹靂舞委員會主委李奕釜等9名藝人,另有5名素人被告。其中阿達、廖人帥、邱昊奇、李唯楓是因藝人陳大天及坤達勸說而出面自首。
檢方調查,14人自2009年至2022年間與陳志明合作,由陳嫌安排至醫院看診時憋氣影響血壓檢測,取得24小時攜帶式血壓機後由陳嫌頂替,取得中度或重度高血壓不實診斷證明,再申請將體位從「常備役」變更為「複檢過程中或體位未定」,最終通過複檢取得免役證明。
檢方對陳志明求刑5年;其餘被告因主動自首、詳實供述犯行,檢方建請法院給予緩刑宣告。由於此案分給審查庭法官審理,若被告認罪,可能改為簡式審判程序審結[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