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TVBS新聞、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新北地院今(12)日上午首度開庭審理Energy成員張書偉涉閃兵案,傳喚張書偉出庭應訊。上午9時許,張書偉在律師陪同下提早半小時抵達,面對媒體包圍提問全程不發一語,快步走進法庭大樓。
檢警去年10月展開第三波拘提行動,張書偉、修杰楷、陳柏霖、小杰、謝坤達等5名藝人遭拘提到案。張書偉坦承花費15萬元委託「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協助規避兵役,移送複訊後以50萬元交保。他當時在社群發文致歉,表示會全力配合司法調查、承擔責任。
新北地檢署去年11月14日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5名藝人。檢方指出,閃兵集團手法為安排藝人就醫時以憋氣影響血壓檢測,取得24小時血壓機後由共犯頂替,取得高血壓不實診斷證明,再將體位從常備役變更為體位未定,最終取得免役證明[2]。
檢方認為,5人均為公眾人物,對青年世代具影響力與示範作用,卻蓄意規避兵役,考量法定役期為1年10月,建請法官從重判處2年8月徒刑。至於自首的藝人阿達、廖人帥、唐振剛、唐禹哲等人,檢方第4波起訴時未求處重刑,請法院斟酌給予緩刑[2]。
(新增中時電子報、中央社、聯合報等10家媒體報導)
庭後張書偉一改入庭時的沉默,鞠躬向社會道歉,表示已當庭認罪,會持續反省並配合調查[11][7]。
辯護律師主張,張書偉2007年全年收入僅3800元,當年因團員離開、工作銳減,為保有工作機會才犯案;如今工作全停擺、無收入,妻子謝京穎剛產下雙胞胎正在坐月子,他須扛起房貸及扶養長輩、妻女的經濟重擔,請求從輕量刑或宣告緩刑,並願支付公庫或提供義務勞務[9][6][5]。
檢方則反駁,從手機勘驗可知,去年2月閃兵案延燒時張書偉仍抱僥倖心態,直至10月被拘提才認罪,與所稱有自首之意不符[7][1]。雙方就役期長短亦有爭執——辯方主張僅1年,檢方指其為69年次、88年體檢,役期應為1年10月,建請函詢內政部役政司確認[7][5]。
開庭尾聲,旁聽席一名張書偉的親友(一說助理)突拿手機拍攝法庭內情形,遭法官當場抓包,命通譯檢視手機、刪除影像,並記明筆錄[12][4][2]。
謝京穎透過經紀公司鳳凰藝能表示,她目前正在坐月子、照顧雙胞胎,讓爸爸無後顧之憂;孕期已接了一些母嬰產品業配,維持一定收入[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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