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會舉辦首場採購法修法說明會,135人出席
- 多數與會人員支持小額採購金額提高至50萬元
- 現行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門檻為15萬元
- 工程會預計年底再次辦理新版修法預告
- 修法重點包括效能、透明、把關三大升級[2]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7月2日於環境部舉辦首場「政府採購法修法鄉鎮市公所說明會」,共135人出席,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工程會主委陳金德率同仁與第一線鄉鎮市公所人員交流修法方向。工程會預計年底再次辦理新版修法預告。
陳金德致詞表示,採購法修正有助提升政府採購品質,重要目的之一是讓廠商與採購機關建立更平等的夥伴關係,進而帶動經濟成長。由於第一線採購人員最常使用採購法,卻缺乏表達意見的機會,因此工程會規劃一系列說明會,直接了解使用者需求。
副主委陳為祥指出,他有30年執業律師經驗,初到工程會服務時也花了不少時間重新理解採購法,深刻感受其複雜性,且工程會經常接獲檢調機關、法院及採購機關詢問相關規定,顯示現行制度仍有凝聚共識、貼近實務需求的必要。工程會謝基政處長向與會人員說明修法重點,包括效能升級、透明升級、把關升級。
與會人員針對小額採購門檻金額、公告前訪價不慎涉及洩密而衍生刑事責任、生鮮農漁產品不適用採購法的範圍,以及如何提升機關人員擔任採購職務的意願等提出意見。多數與會人員支持修法方向,並認為小額採購金額可提高至50萬元。現行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為15萬元以下,地方可自行訂定,未定者比照中央。
工程會去年曾預告大幅修正政府採購法,包括刪除須3家廠商投標限制等,但因立法委員多持保留意見,今年3月宣布暫緩修法。工程會表示,將逐一檢討各項建議,預計年底再次辦理新版修法預告。聯合報報導指出,說明會由工程會謝基政處長向與會人員說明修法重點,包括效能升級、透明升級、把關升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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