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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法修法說明會 基層贊成廢3家與底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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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工程會政府採購法陳為祥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工程會舉辦採購法修法中區說明會,近200人參加
  • 與會基層贊成廢除3家廠商投標限制及底價制度
  • 工程會預計9月9日再加開一場中區說明會
  • 陳為祥強調修法非單純鬆綁,有配套措施
  • 年底將再次辦理新版修法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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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報導)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日在台中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舉辦政府採購法修法中區說明會,近200人參加。因報名踴躍,工程會預計9月9日再加開一場中區說明會。

工程會副主委陳為祥會中表示,現行採購法部分制度源自早期以防弊為主的稽察制度,隨時代變遷,採購資訊公開程度大幅提升,第一次公開招標須有3家廠商才能開標、有編列預算還須訂定底價等,均有重新檢討必要。

與會第一線採購人員對廢除3家廠商投標限制及廢除底價制度表達贊成,並建議若廢除底價,應整合公開徵求、公開閱覽及採購預告為單一機制,另就等標期修法、最有利標制度、小額採購額度及停權性質等提出討論。

陳為祥強調,修法並非單純鬆綁,有相對應配套措施,希望在防弊、效能與透明間取得平衡。工程會將在蒐集各界意見精進條文後,預計於年底再次辦理新版修法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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