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會舉辦採購法修法東區說明會,逾110人與會
- 廢除3家廠商投標限制及底價制度獲認同
- 去年政府採購決標金額約2.6兆元
- 修法主軸為效能、透明、把關三升級
- 預計年底再次辦理新版修法預告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今日於花蓮東華大學美崙校區舉辦政府採購法修法東區說明會,由副主委陳為祥主持,逾110名機關人員與會。
工程會表示,與會人員對廢除第一次公開招標須有3家廠商才能開標的限制、廢除底價制度及提升採購資訊透明度等修法方向,獲得不少認同與討論。
陳為祥指出,去年全國各機關政府採購決標金額約2.6兆元,占政府施政經費約三分之一,採購制度對政府效能具關鍵影響。現行採購法以防弊為主,但隨資訊公開程度提升,包括3家廠商投標限制、查核金額以上案件通知上級監辦及底價制度等,均有檢討必要。
工程會強調,修法主軸為「效能升級」、「透明升級」及「把關升級」,並非單純鬆綁,而是希望在防弊、效能與透明間取得平衡。與會人員另就簡化巨額採購效益提報、預告年度採購計畫、工程採購變更追加累計金額比率上限與核准,以及追繳押標金執行等實務議題提出建議。
工程會去年預告大幅修法後,因立法委員多持保留意見,今年3月宣布暫緩。後續將續辦中、南區說明會及產業界說明會、公聽會,預計年底再次辦理新版修法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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