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八德拖板車右轉未禮讓斑馬線行人
- 男學生及時跳開才未被輾壓
- 警方將依道交條例開罰1,200至6,000元
- 網友批大車駕駛不願減速停車再開[2]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壹蘋新聞網等3家媒體報導)
桃園市八德區中華路與龍壽街口昨(3日)中午發生驚險交通事件。一輛拖板車(平板車)綠燈右轉時,未暫停禮讓正在斑馬線上穿越路口的行人,走在最前方的男學生見車輛逼近,緊急向旁跳開,才未被捲入車底,過程全被路口監視器拍下。
針對該違規行為,八德警分局表示,駕駛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行近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減速禮讓行人,行人則應注意大型車輛轉彎時的內輪差與盲區死角。
ETtoday新聞雲報導,有網友在網路社群平台貼文直呼「差點看到肉餅…就等著收罰單吧」,並批評許多大車為了省油不願減速停車再開[2]。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