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男子清晨兩度以肉身阻擋遊覽車前進
- 司機緊急煞車未釀事故,事後懷疑遭惡意碰瓷[1]
- 警方認定違反道交條例,可處500元罰鍰
- 武陵派出所已主動訪查,將依法舉發
桃園男子肉身擋遊覽車 警追查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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擋車桃園警方遊覽車違規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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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壹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桃園一名男子昨(2日)清晨6時51分許,在桃園區民生路與成功路口,先突然奔跑穿越馬路,險遭一輛遊覽車撞上;男子非但未離去,反而站立在遊覽車正前方怒瞪司機,隨後才緩步移開。當遊覽車重新起步時,男子竟又伸腳踏入車道挑釁,司機再次緊急煞車,男子接著再度走到車前阻擋,最後才大搖大擺離開車道。
ETtoday新聞雲獨家報導,遊覽車司機事後在社群媒體threads上傳行車記錄器畫面,強調已檢查前後影像,確認車輛正常行駛,懷疑男子是惡意「碰瓷」,提醒其他駕駛注意[1]。司機昨日下午向警方尋求協助。
轄區警方審視畫面後表示,男子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與阻擋車輛,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規定,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武陵派出所已主動進行訪查,將依法舉發告發。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