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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婦肉身擋公車遭罰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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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德警分局公車桃園肉身攔車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桃園張女因公車過站不停,衝上馬路肉身攔車
  • 警方到場勸離後,依道交條例開罰500元[1]
  • 雙方均未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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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桃園市八德區5日晚間發生一起乘客肉身攔車事件。一名張姓女子在介壽路二段365號站牌等候公車,疑似因司機視線受阻,未發現張女招手,導致公車過站不停。張女見狀衝上馬路,以肉身阻擋公車,並敲門要求上車,雙方因此發生爭執。

警方獲報到場勸導後,張女才離開車道。由於張女在道路上任意攔阻車輛,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對其開罰500元[1]。雙方均未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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