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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女駕駛未禮讓行人 撞傷路人遭重罰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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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未禮讓行人行人穿越道高雄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高雄女駕駛左轉未禮讓行人,撞傷56歲男子
  • 傷者手腳擦挫傷送醫,無生命危險
  • 劉女無酒駕,將面臨1.8萬至3.6萬罰鍰
  • 駕照吊扣1至2年,須接受道路安全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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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壹蘋新聞網報導)

高雄市三民區澄清路與澄和路口8日上午7時10分發生一起交通事故。50歲劉姓女駕駛沿文龍路由東向西左轉澄清路時,撞上正行走於行人穿越道的56歲廖姓男子,造成廖男手腳擦挫傷,送醫後無大礙。

警方到場後對劉女實施酒測,確認無酒駕情形。初步研判劉女行近行人穿越道時,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且致人受傷,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可處新臺幣18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另須接受道路安全講習。詳細肇因將由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路口時務必減速慢行、主動停讓,確保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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