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女警開警車處理車禍,途中左轉撞傷直行女騎士
- 女騎士手腳擦挫傷送醫,無生命危險
- 警方初判女警轉彎未禮讓直行車,將開罰600至1800元
- 分局將依肇因結果研議女警行政責任
(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高雄市三民區自由一路與同盟一路口今(15)日上午10時30分發生車禍,一輛警車左轉時撞上對向直行機車,造成34歲謝姓女騎士手腳擦挫傷,送醫後無大礙。警方到場發現肇事車輛是自己人。
肇事駕駛為三民二警分局交通分隊35歲林姓女警,當時正駕駛警車前往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欲處理另一起交通事故並詢問傷者。行經上述路口左轉時,未禮讓對向直行的謝女機車,直接將其撞飛。
警方對雙方實施酒測,均無酒精反應。初步研判林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將開罰新臺幣600至1800元罰鍰,確切肇事原因由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
三民二分局表示,將依交通大隊肇因分析結果及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研議林女行政責任,並加強員警駕駛安全教育及防禦駕駛觀念。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