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救護車左轉進鳳山醫院急診室時撞飛直行機車騎士
- 騎士手腳擦挫傷送醫,無生命危險
- 救護車轉彎前已關閉警鳴器,喪失優先通行權
- 警方初判救護車未禮讓直行車、騎士未注意車前狀況,雙方均有肇責
- 雙方酒測值均為0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高雄市鳳山區今(2)日上午8時45分許發生一起車禍。消防局林姓救護員(29歲)駕駛救護車執行任務,沿經武路北往南快車道行駛,左轉準備駛入鳳山醫院急診室時,與沿慢車道南往北直行的蘇姓機車騎士(25歲)發生碰撞。蘇男當場噴飛,手腳多處擦挫傷,被直接送入急診室治療,所幸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雙方酒測值均為0。
警方調查發現,救護車於轉彎前已關閉警鳴器,因此喪失優先通行權,應依一般路權規定禮讓直行車。初步研判救護車駕駛有「左轉未禮讓直行車」情形,機車騎士則有「未注意車前狀況」,雙方均有肇責,確切原因將由交通大隊鑑定。
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救護人員為避免駛入急診室時警鳴器聲響太大,常在抵達醫院前先行關閉,但若發生事故恐加重肇責[1]。自由時報則提醒,特種車輛若欲行使優先路權,須依法全程開啟警鳴器與閃光燈[2]。
系統持續蒐集本事件新進文章,資訊充足時將整合至下一份追蹤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