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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騎士禮讓救護車遭後車追撞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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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禮讓救護車車禍霧峰警分局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台中騎士為禮讓救護車煞停,遭後方機車追撞
  • 兩名騎士均輕傷自行就醫,無酒駕
  • 未禮讓救護車可處6千至3萬元罰鍰並吊照[1]
  • 肇事原因由交通大隊分析研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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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自由時報、ETtoday新聞雲報導)

台中市大里區文心南路與中投東路口昨(1)日上午11時許發生一起機車追撞事故。22歲宋姓男子騎車行經該處時,因聽到前方救護車警鳴聲而減速煞停禮讓,不料後方51歲陳姓男子騎乘的機車閃避不及直接撞上,兩輛機車倒地,雙方均僅受輕傷,自行就醫。警方到場後對兩人實施酒測,均無酒精反應。

霧峰警分局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款規定,聞救護車警號不立即避讓者,可處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1]。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將由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研判。警方也呼籲駕駛人聽聞警鳴器時應禮讓救護車等車輛先行,以確保救護救災時效及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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