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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治薇收中資參選立委 判刑2年8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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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滲透法最高法院民眾黨立委選舉馬治薇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馬治薇收受中國約105萬元資助參選立委,判刑2年8月定讞
  • 她以科技廠圖紙、國安人員資訊等情資交換金援
  • 一審僅依個資法判8月,二審逆轉依反滲透法重判
  •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 二審認定她已受中共滲透成為在地協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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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聯合報等6家媒體報導)

前民眾黨桃園市黨部發言人馬治薇,2023年以無黨籍參選桃園市第一選區立委,被控收受中國資助並提供我國情資。最高法院今(23)日駁回上訴,依《反滲透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全案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判決指出,馬治薇於2023年4月至11月間,多次赴中與中共實質掌控之基金會派遣人員「冰姐」、「阿浩」會面,陸續收受美金及泰達幣等資助,折合新台幣約105萬元,作為參選經費。作為交換,她提供某科技廠設備圖紙、調查局及國安局人員資訊、我國政治輿情,以及「中央各機關國會聯絡名冊」等情報給中方。

一審桃園地院僅認定馬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8月;二審高等法院逆轉,認定她「顯已受中共滲透成為在地協力者」,依《反滲透法》第4條「受滲透來源資助而參與競選罪」改判2年8月。最高法院認定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定讞。

馬治薇的律師曾主張,中華民國尚未修法,不應將中國視為「境外敵對勢力」,且資金是供「個人日常生活所需」[1]。二審判決明確指出,馬若當選立委,將手握修法與質詢權力,若仍依中共指示行事,恐破壞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危害主權。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馬治薇今下午2時到案,解送桃園女子監獄執行
  • 扣除羈押161天,最快2027年8月可申請假釋
  • 張育萌批民眾黨被紅色滲透,質疑柯文哲曾陪拜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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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東森新聞、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今日發監執行

最高法院昨(23)日駁回上訴定讞後,桃園地檢署今(24)日下午2時通知馬治薇到案,隨即解送桃園女子監獄執行[3][2]。

假釋時程推算

馬治薇2024年1月5日遭羈押至同年6月13日以10萬元交保,共161天可折抵刑期。扣除後尚須執行約26個月又20天,最快可於2027年8月申請假釋[2]。是否准許仍須由矯正署審查在監表現、教化成效等因素。

政治人物反應

台灣青年世代共好協會理事長張育萌批評,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馬治薇2023年參選時曾陪同拜票,質疑「民眾黨就是個被紅色滲透的政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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