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總統府公告選罷法修正 高虹安連任障礙解套

已沉寂
2報告11篇8家追蹤自
立法院總統府選罷法高虹安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總統府公告《選罷法》第26條修正案生效
  • 受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可登記參選
  • 高虹安因誣告案二審判6月,連任司法障礙解套
  • 謝龍介、柯建銘、林淑芬等藍綠立委也受惠[4]
  • 增訂涉詐欺判決確定者不得參選
  • 重大犯罪(貪污、毒品等)仍限制參選資格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ETtoday新聞雲、TVBS新聞、聯合報、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總統府今(1)日正式公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條文,即日起生效。該修正案於6月12日(一說13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明定受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仍可登記參選,同時增訂涉詐欺犯罪經判決確定者不得參選。

此次修法被外界視為「高虹安條款」。新竹市長高虹安因論文誣告案,二審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因誣告罪最重本刑7年而無法易科罰金,目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修法生效後,若高虹安最終符合緩刑或易服社會勞動條件,其參選連任的司法障礙將獲解套。

受影響者不限於高虹安。TVBS報導指出,國民黨立委謝龍介、廖偉翔、邱鎮軍,以及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林淑芬等人,因涉及誣告案件或朝野衝突衍生的司法案件,參選資格也將因此不受限制[4]。自由時報則指出,民眾黨立委許忠信在立法院提案,將易刑處分納入修法條文[1]。

修法同時增訂涉詐欺犯罪經判決確定者不得參選,以強化候選人資格規範。但曾犯內亂、外患、貪污、國安、組織犯罪、毒品等重大犯罪並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仍不得登記參選。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莊競程批「高虹安條款」因人設事,稱市民應考量候選人「值不值得選」[3][2]
  • 莊競程強調不挑對手,將以政見爭取支持[3]
展開完整內容

(新增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民進黨新竹市長參選人莊競程今日首度公開回應修法,稱「高虹安條款」是因人設事、與公眾利益無關,雖尊重總統府依法行政,但相信市民考量的是候選人「值不值得選」而非「能不能選」[3][2]。莊競程強調自己從不挑選對手,將持續以政見爭取支持[3]。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