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時電子報、TVBS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已於6月1日截止,財政部國稅局提醒,錯過申報期限的民眾仍有補救機會。只要在未遭檢舉、未被國稅局查獲前主動補報,並繳清應納稅款及加計利息,依法可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