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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壇鄉7/20起發放6000元振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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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振興金現金發放花壇鄉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花壇鄉7/20起發放每人6000元振興金,限時4個月
  • 不排富、不分齡,預計4.2萬人受惠,總金額2.58億元
  • 資格為3月1日前設籍,往生或遷出者符合在籍規定仍可領
  • 第一階段各村定點發放,第二階段至鄉公所補領
  • 本人領取須帶通知單、身分證及印章,代領須備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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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今日新聞、自由時報報導)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將於7月20日起發放每人6000元振興經濟金,採不排富、不分齡原則,預計4.2萬人受惠,總發放金額約2.58億元。領取資格為2026年3月1日前(含當日)設籍花壇鄉的民眾;3月1日後往生或遷出、但造冊日(4月28日)仍在籍者亦可領取。

發放分兩階段:第一階段為7月20日至8月14日,每日中午12時至下午4時,依通知單前往各村指定地點(活動中心、宮廟等)領取;若遇颱風假順延至8月17、18日。第二階段補領為8月19日至11月30日,每週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前往花壇鄉公所辦理,逾期視同放棄。

本人領取需攜帶通知單、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委託代領須備委託書、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受託人身分證、印章;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代領,須攜帶雙方身分證明文件;符合資格但已死亡者,得由繼承人推派代表,檢附繼承委任切結書及死亡者戶籍謄本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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