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鮮乳標章新制上路,僅國產標章產品可標「鮮乳」
- 違規標示鮮乳最高可罰400萬元
- 化粧品GMP與PIF制度第三階段全面施行
- 新生兒篩檢補助調為全額750元,新增SMA篩檢
- 兒童預防保健補助次數由7次增至9次
- 長照新增第二組給付每3年6萬元,含智慧科技輔具租賃
- 食品業者須登錄產品責任保險資訊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今日新聞等4家媒體報導)
衛福部今日公布7月1日起多項新制上路。其中最受矚目的乳品標示新制,農業部規定僅取得「鮮乳標章」或「驗證標章」的國產產品,始得標示為「鮮乳」;衛福部食藥署配合將「鮮乳」用詞修正為「食用動物乳」,品名應標示為「牛乳」、「羊乳」或等同意義字樣。違者依《食安法》可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3]。
食藥署表示,此案於2025年6月3日公告,給予一年緩衝期,以產品製造日期為準,產品可繼續販賣至有效日期為止,以降低業者包材更換成本。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許朝凱補充,標示不實最重可處400萬元罰鍰[3]。聯合報報導指出,此標示爭議歷經多次討論,行政院原擬以有效期限14天做區隔,但因美日關切恐造成貿易障礙,最後改以標章制度[1]。
化粧品GMP與PIF制度第三階段全面上路,全台近千家各類化粧品製造場所(免辦工廠登記之固態手工香皂業者除外)均應適用GMP規範,並須建立產品資訊檔案(PIF)。食藥署強調,PIF為產品安全性、品質及功效之佐證資料,並非認證或上市前核准制度,業者若未依規定建立,可處1萬至100萬元罰鍰[3][4]。
國健署推出「生育保健遺傳相關檢驗費用精進方案」,新生兒篩檢補助金額調整為全額補助750元(較原一般戶增加550元),並新增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為篩檢項目,共計補助22項;產前遺傳診斷檢驗補助調整為7000元(增加2000元)、血液細胞遺傳學檢驗補助調整為3500元(增加2000元)。聯合報報導指出,新制上路後,新生兒篩檢預估一年嘉惠逾10萬名新生兒;產前遺傳診斷檢驗一年嘉惠逾4萬3000名產婦[1]。
「精進兒童預防保健服務方案」將補助次數由7次增加為9次,並將視力、聽力及口腔項目整併納入健康檢查提醒事項。兒童預防保健服務費每次服務單價由250元或320元及衛教指導費用100元,調增為合併給付600元。
長照司修正「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除維持第一組既有3年4萬元補助購置外,新增第二組給付額度每3年6萬元,內含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2萬元,納入移動、移位、沐浴排泄、居家照顧床及安全看視等5大類全租賃智慧科技輔具,採2組擇1申請機制[4][1]。
食藥署修正「食品業者登錄辦法」,增列製造及加工業、餐飲業及輸入業,應登錄其投保產品責任保險相關資訊[4]。健保署新增用於4歲以上兒童及成人腦源性或脊髓源性嚴重痙攣病人的藥品Gablofen,並於7月上路[1]。長照人員繼續教育制度亦放寬彈性,網路課程可採認積分自40點提高至80點[1]。
(新增壹蘋新聞網、今日新聞、公視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7月1日新制上路首日,媒體聚焦乳品標示新規的實際適用情況。農業部舊版鮮乳標章自今日起全面停止流通,新版「臺灣鮮乳」標章已全面取代[1]。手搖飲業者若未使用符合規定的國產鮮乳,商品名稱「鮮奶茶」應改為「牛乳茶」或「牛乳紅茶」等名稱,始符合規範[3][1]。地方衛生局指出,新制上路後若食品標示不符規定,可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若涉及不實、誇大,則可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1]。
公視新聞報導,農業部2024年7月推出的新版「臺灣鮮乳」標章,自今日起舊版標章全面停止流通[1]。台灣每年產生乳約45.3萬公噸,其中85%製成鮮乳[1]。今年2月台美關稅貿易協定簽署後,美國液態乳進口關稅將取消,農業部當時決定將鮮乳標章升級為「證明標章」,進口液態乳不得使用「鮮乳」名稱,為台灣酪農業建立制度防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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