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1起僅國產牛羊乳取得標章才能標示「鮮乳」
- 進口液態乳不得使用「鮮乳」名稱
- 鮮乳標章改直接印製包材,舊貼紙仍可用
- 洗選鮮蛋溯源擴大,餐飲烘焙早餐店等須逐顆噴印
- 初估逾1.3萬間連鎖門市納入蛋品管理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農業部宣布,7月1日起多項農業新制上路。乳品標示方面,僅取得「台灣鮮乳標章」、「優良農產品」(CAS)或「產銷履歷」(TAP)等標章的國產牛羊乳,才能標示為「鮮乳」,進口液態乳均不得使用「鮮乳」名稱。此規定源自衛福部去年修正的乳品標示相關規定。
農業部指出,以往鮮乳標章以貼紙形式核發,7月1日起業者申請通過後將直接印製在包材上,但未用完的舊標章貼紙仍可使用。
此外,國產洗選鮮蛋溯源制度擴大適用對象。7月1日起,連鎖家數達30家以上的餐飲業、15家以上的烘焙業、50家以上的早餐店,或資本額達1000萬元以上的業者,所使用的洗選鮮蛋均須逐顆噴印。農業部初估約有330家公司、逾1萬3000間連鎖門市納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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