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投達義幼兒園女師賴慧敏涉虐3童遭起訴求重刑
- 3歲童遭捏臉頰耳朵、踢打、連人帶棉被拖出教室
- 另2童分別遭壓傷鎖骨、抓衣領拎起罰舉手面壁
- 檢方依傷害、強制罪起訴,請求依兒少法加重刑度
- 北市教育局裁罰賴女40萬元,終身禁止任教
- 園長及負責人因未通報及管理疏失各遭罰3萬、6萬元
北投幼兒園師虐3童 起訴求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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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壹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台北市北投區達義幼兒園女教師賴慧敏,涉嫌對3名幼童施暴,包括捏臉頰耳朵、踢打、連人帶棉被拖出教室、壓傷鎖骨、抓衣領拎起及罰舉手面壁等行為。士林地檢署今(20日)依傷害、強制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
賴女自2017年8月6日起在該園任教,至今年3月11日離職,任職超過8年半。檢警勘驗園內監視器畫面,確認她多次對幼童動粗。其中一名3歲A童,自去年12月至今年2月間即遭不當對待5次。
起訴指出,去年12月12日上午,賴女在帶領孩子唱歌跳舞時,突然伸手打A童;約1小時後,A童讓賴女檢查尿布時,賴女一手捏住其臉頰、一手捏住耳朵,質問「我講話有沒有再聽」,A童痛得踮起腳尖哭叫。今年2月9日,賴女拍打A童上背致其跌坐,再以右腳踢其身體;2月11日,賴女將A童連同棉被拖出教室;隔天又雙手握住孩子臉頰大力甩頭,再從背後抓住其雙手。
另一名3歲B童,今年2月12日午休時因不睡覺,被賴女帶到空教室從後方壓制,造成右鎖骨鈍挫傷。同日中午,4歲C童也被賴女單手抓住衣領拎起,以單膝頂住身體,並強迫其高舉雙手面壁罰站10多分鐘。
3名家長提告後,檢方調閱監視器、比對幼童證述及傷勢照片等證據,賴女在警詢及偵查中均坦承犯行。檢方認定賴女對A童涉犯傷害罪,對B童、C童各涉犯強制罪,於6月30日提起公訴,並請求加重其刑。
針對家長另指控賴女今年4月2日造成孩子焦慮、咬指甲等身心症狀,檢方認為身心狀況可能由多重因素造成,難以認定與賴女行為有法律上因果關係,未就此部分起訴。另有家長指控賴女今年1月12日打孩子屁股、彈嘴巴,但因未驗傷,檢方認為難以構成傷害結果,相關指控因與已起訴部分屬同一社會事實,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行政責任方面,北市教育局認定賴女虐童情節重大,於7月13日裁罰40萬元,禁止其終身擔任教保服務人員,並公布其姓名及曾任職園所。達義幼兒園洪姓園長因知悉違法情事未依法通報,裁罰3萬元;幼兒園負責人因園內發生違法對待幼兒事件,裁罰6萬元,並公布姓名及機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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