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2028年會計年度適用IFRS 18
- 損益表須按營業、投資、籌資等種類分類列報
- 財報申報自今年Q2起全面無紙化
- 14家金控、37家公發銀行、7家票券公司適用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金管會今日宣布,台灣將在2028年會計年度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IFRS 18),並已研議修正「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等三項法規,讓投資人更清楚了解金控與銀行的收益來源。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說明,此次修正有三大重點。第一是調整損益表結構,明定收益及費損應按營業、投資、籌資、所得稅或停業單位等種類分別列報。金融機構須判斷自身主要經營活動範圍進行分類,例如以融資為主的銀行,借款利息收入應歸為營業種類;以投資為主的金控,其投資金融商品損益也應分類為營業種類。王允中指出,此次調整屬呈現方式調整,對結果無影響。
第二,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及附註揭露小幅修正,包括明定應單獨列報商譽,以及應在附註揭露管理階層自訂的績效衡量指標(MPM)相關資訊。第三,推動財報申報無紙化,自今年第2季財務報告起,全面改以電子檔案上傳至指定網站,無須再申報紙本。
適用對象包括14家金控、37家公開發行銀行及7家公開發行票券公司,不適用的為輸銀與合庫票券。外界實際看到新制報表的時間點為2028年5月(第1季報表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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