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苗縣警局長證實吃荔枝後立即酒測可能超標
- 議員陳情當事人吃荔枝、麵包後酒測0.26送辦,抽血卻為零
- 警局要求員警遇民眾反映吃荔枝應提供漱口後再測
- 議員憂心假吃荔枝恐成酒駕護身符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報導)
苗栗縣議會近日總質詢接連有議員針對「吃荔枝可能導致酒測超標」提出質詢。縣警局長李忠萍答詢時證實,吃荔枝、榴槤等水果後,口腔會殘留酒精,若立即酒測確實可能出現酒精濃度。
議員徐永煌指出,接獲一名交通事故當事人陳情,稱未喝酒但吃了荔枝、麵包,經警方酒測值達0.26mg/L(自由時報報導為0.25mg/L),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該當事人隨後到醫院自費抽血檢測,血液酒精濃度為零。李忠萍答詢表示,警方會將抽血結果一併檢附給檢察官裁量。
議員黃芳椿則播放網路流傳「吃一顆荔枝酒測險超標」的影片,質疑若屬實恐被有心人利用,以吃荔枝為由掩護酒駕。李忠萍回應「這是真的」,並要求員警執勤時,若民眾反映曾吃荔枝等食物,應提供礦泉水漱口後再檢測。
警方說明,酒測實施前提是當事人有臉紅等疑似飲酒跡象,當事人也可主動要求漱口後再測。通霄警分局指出,該起交通事故發生於5月31日下午4時許,員警於下午4時36分實施酒測,測得值為0.25mg/L,而當事人抽血檢測時間為當日晚間9時多[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