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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罕藥審查委員涉洩密 石崇良:不影響給付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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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健保署洩密石崇良罕藥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健保署罕藥審查委員毛蓓領涉洩密遭起訴
  • 毛女將3款SMA藥物審查資料以LINE傳給羅氏藥廠經理
  • 檢方依非公務員洩密罪起訴,請求從輕量刑[1]
  • 石崇良稱不知情,已要求檢討保密機制並不再續聘該委員[2]
  • 石崇良強調洩密不影響給付決定,因決策基於集體共識與科學證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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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報導)

衛福部健保署聘用的藥品共擬會專家委員毛蓓領,涉嫌在罕見疾病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用藥審查期間,將機密提案資料外洩給羅氏藥廠經理,遭台北地檢署依《刑法》非公務員洩密罪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

起訴書指出,健保署於110年受理諾華「諾健生」、台灣百健「脊瑞拉」及羅氏「服脊立」等3款SMA藥物納入健保給付審議。毛女擔任專家委員,明知會議資料屬機密,卻在同年5月開會前,將提案檔案以LINE傳送給羅氏藥廠陳姓醫療事務經理,請其協助製作三款藥物的異同比較表,因而觸法。檢方考量毛女坦承犯行、無前科且態度良好,請求法院從輕量刑[1]。

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本案發生於他擔任健保署長任內,但他對此事毫不知悉,看到新聞非常詫異,已立即要求健保署檢討保密機制,並不再續聘涉案委員毛蓓領。針對外界關注洩密是否影響給付決策,石崇良強調,共擬會經專家共識、集體討論得出完整結論,且有具體科學證據及醫療科技評估報告,並非單一專家決定,因此不影響給付決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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