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29)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近年補習班或書籍銷售人員頻繁進入大學校園,假借問卷調查或自稱學長姐,鎖定剛成年的學生推銷高價課程,並在合約中設下陷阱,籲請政府全面禁止校園內的訪問交易。
林俊憲指出,業者常以話術疲勞轟炸,模糊課程總價、要求拍攝身分證,誘導學生簽約。合約中更埋藏多項陷阱,包括逾期付款可向學生求償年利率15%的利息(違反定型化契約規定的5%)、要求學生放棄契約審閱期,以及禁止學生在網路發表相關言論或協助他人解約[2]。
陳情人李先生表示,女兒在校內遭業務員攀談,對方自稱同社團學長姐,最終簽下12萬元、分48期的線上課程契約。家人發現後向業者要求解約,業者態度強硬,因已超過7天鑑賞期,最後只能認賠4萬元違約金解約[2]。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消保官謝偉雯提醒,校園推銷屬消保法規範的「訪問交易」,消費者依法享有7天解約權,建議務必在期限內以書面或存證信函寄達業者,以留下證據[2]。
教育部學特司司長蔡宜靜表示,校安通報統計去年1月至今年5月共12案相關通報。教育部將先發文各校周知案例,並研議修正校園安全維護要點,將未經許可的商業推銷或訪問交易增列為禁止事項,同時加強通報機制[3]。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