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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籲全面禁止校園訪問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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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林俊憲校園安全消費者保護訪問交易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立委林俊憲籲全面禁止校園內訪問交易
  • 業者假借問卷或自稱學長姐,鎖定大學生推銷高價課程
  • 合約含高額違約金、放棄審閱期等陷阱[2]
  • 陳情學生遭騙簽12萬元、分48期契約,認賠4萬解約[2]
  • 消保官提醒校園推銷屬訪問交易,7天內可解約[2]
  • 教育部將研議修正校安要點,禁止未許可商業推銷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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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29)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近年補習班或書籍銷售人員頻繁進入大學校園,假借問卷調查或自稱學長姐,鎖定剛成年的學生推銷高價課程,並在合約中設下陷阱,籲請政府全面禁止校園內的訪問交易。

林俊憲指出,業者常以話術疲勞轟炸,模糊課程總價、要求拍攝身分證,誘導學生簽約。合約中更埋藏多項陷阱,包括逾期付款可向學生求償年利率15%的利息(違反定型化契約規定的5%)、要求學生放棄契約審閱期,以及禁止學生在網路發表相關言論或協助他人解約[2]。

陳情人李先生表示,女兒在校內遭業務員攀談,對方自稱同社團學長姐,最終簽下12萬元、分48期的線上課程契約。家人發現後向業者要求解約,業者態度強硬,因已超過7天鑑賞期,最後只能認賠4萬元違約金解約[2]。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消保官謝偉雯提醒,校園推銷屬消保法規範的「訪問交易」,消費者依法享有7天解約權,建議務必在期限內以書面或存證信函寄達業者,以留下證據[2]。

教育部學特司司長蔡宜靜表示,校安通報統計去年1月至今年5月共12案相關通報。教育部將先發文各校周知案例,並研議修正校園安全維護要點,將未經許可的商業推銷或訪問交易增列為禁止事項,同時加強通報機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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