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縣府結算112年1月至113年7月累積未補加班時數
- 將於今年11月前一次發放完畢
- 每人每月最高1萬9000元超勤加班費持續編列
- 113年7月起要求妥善安排休息,超勤時數已降至個位數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針對外界關切的消防人員超勤加班費及補休問題,彰化縣政府今日宣布,將主動結算112年1月至113年7月累積的未補加班時數,並於今年11月前一次發放完畢。
消防局表示,第一線人員因優先維持救災救護量能及排班限制,導致部分超勤時數無法即時完成補休。縣府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對於依法應補償的超勤時數將核實辦理。除已編列每人每月最高1萬9000元的超勤加班費,也將針對112年1月起累計的剩餘時數進行清查與結算,於11月前完成發放。
縣長王惠美強調,縣府高度重視消防人員的辛勞與權益,將持續檢討人力配置、勤務規範及超勤補償機制,兼顧人員權益、財政負擔與縣民安全。
此外,為降低超勤時數持續累積,自113年7月起,消防局已要求各外勤單位在不影響勤務與人力調度前提下,妥善安排休息及補休。目前每月超過請領上限的超勤加班時數已降至個位數,以符合健康權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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