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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縣消防超勤補償5千萬 年底一次發放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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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消防局王惠美超勤補償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彰化縣府年底前一次發放消防超勤補償金約5千萬元
  • 補償範圍為2023年1月至2024年7月累積未補休時數
  • 縣議會民進黨團呼籲建立完善超勤補償機制
  • 自113年7月起每月超勤時數已降至個位數
  • 消防人力仍不足,縣府持續向消防署爭取增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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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報導)

彰化縣政府宣布,針對消防人員自2023年1月至2024年7月累積未補休的超勤加班時數,已完成清查結算,將於今年底前一次性發放補償金,總金額約新台幣5千萬元。縣長王惠美表示,此舉是依法落實對消防人員的承諾,也是對其長期堅守崗位的實質肯定。

縣消防局說明,第一線勤務具高度急迫性與不可預測性,部分超勤時數受限排班與救災量能,無法即時轉為補休。縣府決定不採分期或遞延方式,於年底前一次撥付,讓同仁能短期內獲得全額補償。除編列每人每月最高1萬9千元超勤加班費外,此次另針對歷史積欠時數進行專案結算。

縣議會民進黨黨團今日也關注此議題,總召李俊諭及縣議員莊陞漢、張欣倩、劉珊伶、洪子超、蕭文雄、賴清美、許雅琳、詹琬惠等人出席。黨團指出,消防人員在人力吃緊下,部分超勤時數面臨「既無法補休、又無法領取加班費」的困境,要求縣府加速研議方案,並表示議會將支持相關預算。

除了一次性補償,縣府也從制度面改革。自113年7月起,已要求各外勤單位在不影響災害搶救的前提下,落實排班調整與補休機制,嚴格控管每月超勤時數。實施後,外勤單位每月超過法定請領上限的超勤時數已大幅下降至個位數。消防局表示,已積極向消防署爭取增加人力,但因報考及分發人數不敷需求,一時無法補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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