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近日接連傳出民眾繳納勞保或國民年金多年,卻因未達請領條件而「一毛都領不到」的案例,引發社會對年金制度保障不足的質疑。其中一名男子52歲離職休養,兩年後因突發疾病過世,累計24年勞保年資因不符一次請領資格而無法獲得任何給付,最終僅能轉為國民年金死亡給付約10萬元,與原本可領的約160萬元相差16倍。
另一案例則為一名長輩繳納國民年金至65歲,卻在剛滿65歲時離世,導致老年年金、遺屬年金及喪葬給付均無法請領。勞保局對此說明,被保險人滿65歲前即會收到年金通知,只要在生前申請即可避免此情況[2]。
理財保險專家艾倫分析,現行勞保一次請領老年給付須符合三項條件之一:滿55歲且年資滿15年、在同一單位滿25年、或滿50歲且年資滿25年,且須在符合條件後退保。該案例雖年過50,但年資未滿25年,因此不符資格。他直言制度過於僵化,「變成你要撐到60歲以後才能領,但中間這段時間要完全不出事,風險很高」[1]。
艾倫建議,民眾離職前應先盤點自身勞保年資與年齡條件;非自願離職者可向勞保局申請以個人名義續保,或透過職業工會、外送、接案等方式延續年資。他也呼籲立法院或勞動部檢討修法,建立「保底機制」,讓年資滿5年或10年者至少能獲得基本保障,而非一無所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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