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管會澄清國銀LCR未低於100%,平均數120.57%
- 8月LCR較7月增加5.05個百分點,但較去年同期下降8.22個百分點
- 少數銀行LCR介於100%至110%間,屬放款調配個案
- 若LCR低於100%未改善,可罰200萬至5000萬元
金管會澄清國銀LCR未低於100%
發展中1報告3篇2家追蹤自
LCR國銀流動性覆蓋比率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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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針對市場傳出有銀行月中流動性覆蓋比率(LCR)一度掉到100%以下,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今日澄清,截至今年8月底,37家本國銀行LCR平均數為120.57%,較7月底的115.52%增加5.05個百分點,但較去年同期的128.79%下降8.22個百分點。今年1至8月每月平均LCR介於115%至125%之間,遠高於最低標準100%,銀行流動性尚屬穩健,且從未有銀行LCR曾掉至100%以下。
王允中指出,部分銀行LCR下降,主因今年景氣暢旺,銀行授信業務成長,需動態調整資產負債。少數銀行LCR介於100%至110%間屬個案,可能是資金調配偏重特定行業放款所致。根據央行6月底統計,37家國銀中,LCR落在100%至110%區間有6家(多數為公股銀),110%至120%有14家,120%至130%有4家,130%以上約13家。官員表示,8月底各家國銀LCR數字中,沒有銀行在105%以下。
若銀行LCR低於100%,依銀行法規定須立即通報金管會及央行說明原因與改善措施,若未限期調整,可開罰200萬元至5000萬元。王允中表示,金管會將持續觀察,若銀行未改善,措施包括發函、電聯或請來了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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