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黨嘉市黨部書記長張嘉銘等11人偽造罷免王美惠提議書,全獲緩刑
- 張嘉銘判1年10月、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70萬元
- 檢方查出2505份提議書中約1900份筆跡相符、44份為死人連署
- 11人合計須向公庫支付共220萬元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聯合報報導)
國民黨嘉義市黨部書記長張嘉銘等11人,因偽造民進黨立委王美惠罷免案提議書,遭嘉義地方法院判處10月至1年10月不等徒刑,均獲緩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嘉銘為反制公民團體推動罷免國民黨立委,於2025年1月間刻印陳姓領銜人私章,登入國民黨組織管理系統下載黨員名冊,並召集幹部開會,將名冊與空白提議書交予與會成員分工填寫,偽造黨員簽名,共完成2505份提議書。同年2月13日由不知情的陳姓領銜人遞交中選會,達到2159份以上的罷免門檻。
檢調調查比對筆跡後,發現其中約1900多份與張嘉銘等人筆跡相符,另有44份為已過世者個資遭冒用。全案於今年1月偵結起訴,另有2名志工獲緩起訴1年,各須向公庫支付5萬元。
嘉義地院22日宣判,張嘉銘涉個資法罪嫌,判處1年10月、緩刑5年,須向公庫支付70萬元,為全案刑度最重。副主委李中元判1年2月、緩刑3年,須支付30萬元。其餘9人分別判處10月至1年4月不等徒刑,緩刑3至4年,各支付20萬至40萬元,合計須向公庫支付共2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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