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善政反駁審計處示警,稱社宅是社會福利不能只看賺錢
- 桃園2030年前一萬戶社宅目標可達成,已決標一萬戶
- 籲中央年底前通過可負擔住宅自治條例
- 可負擔住宅由建商以容積率獎勵換取,市府不花錢取得
- 售價約市價六成,賣給符合條件的年輕夫婦
- 若條例通過,市府初估年底前有300多戶可運用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報導)
桃園市長張善政今(25)日於平鎮區市政說明會上,回應審計處對社會住宅自償率降低、利息負擔加重恐衝擊市府財政的示警。他表示,社宅不能只從「賺不賺錢」的角度看待,而是居住正義與社會福利的一環,即使財政壓力大也要繼續蓋。
張善政強調,社宅租金依經濟狀況分級,最弱勢者租金約為市場行情的三成,無法回收成本,審計處的示警「沒有抓到邏輯上的精髓」。他重申,桃園市2030年前興建一萬戶社宅的目標可達成,目前決標、發包案已達一萬戶,預估2030年前完工。
張善政向中央喊話,希望行政院盡快審議通過桃園市首創的「可負擔住宅自治條例」,若年底前過關,市府初估可規劃300多戶可負擔住宅。市府人員表示,已安排9月兩場說明會與中央相關單位面對面溝通。
張善政說明,可負擔住宅與社宅不同,可出售而非僅能租賃。其運作模式為:市府給予在捷運站等好地點推案的建商容積率獎勵,建商多蓋的戶數中,一半自售,一半交給市府。市府不花錢取得這些住宅,以市價約六成的價格賣給符合條件的年輕夫婦(有年齡、無房、有子女等限制)。若未來屋主想出售,市府設有防止暴利的機制,若賣不掉,市府以原價約六成買回,再賣給其他年輕家庭。
張善政指出,包括中壢體育園區、航空城在內的多家開發建商,已準備在條例通過後參與此政策。加上航空城開發計畫中扣除拆遷戶後可運用的107戶「安心住宅」,市府年底前手上即有300多戶可負擔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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