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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埔置地廣場超高 國壽承諾拆除

已沉寂
2報告7篇5家追蹤自
國泰人壽桃園市都發局置地廣場航高限制青埔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青埔置地廣場兩棟建物超出航高限制,民航局確認無施工容許誤差
  • 國泰人壽承諾全力配合拆除超高部分
  • 建物高度分別為58.8公尺及59.9公尺,未達60公尺仍違規
  • 設計端誤解航高標準,市府已調整檢討方式避免重演[2]
  • 原設計吳姓建築師墜樓身亡,外傳與此案有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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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國泰人壽斥資百億元在桃園青埔打造的「置地廣場桃園B區」,原訂10月取得使用執照,卻因建築物超出飛航限高引發爭議。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上周首度邀集國泰人壽、三井工程、民航局及桃機公司召開後續追蹤會議,民航局會中再次確認建物確實超高,且「無施工容許誤差」,依法須拆除超高部分。國泰人壽承諾全力配合,將督促團隊加速提出方案、進場拆除。

置地廣場緊鄰機捷A18站及華泰名品城,位於桃園國際機場圓錐面範圍內,第三期兩棟建築物高度分別為58.8公尺及59.9公尺。桃機公司今年4月查報障礙物時發現建物超越航高限制,原設計吳姓建築師日前墜樓身亡,外傳與此案有關[2]。

建管處長莊敬權說明,關鍵在設計端與民航局對航高檢討方式「理解有所差異」。設計人原認為建築物高度只要未超過60公尺即符合規定,但民航局的航高限制並非單純以建物是否低於60公尺判斷,而是依建築基地所在位置確認圓錐面限制高度,再將基地海拔高程及建築物最高點納入綜合檢討。換言之,即使建築物本身高度不到60公尺,仍可能因基地位置及海拔等因素突破實際航高限制。

為防止類似錯誤重演,市府已自去年起調整航高檢討方式,相關案件一律依基地所在位置的圓錐面限制高度,併同基地海拔高程及建築物最高點進行綜合檢討,不再單純以建築物高度判斷[2]。

都發局表示,拆除方案確認後,須盡速辦理變更施工計畫並報市府備查,同步推動拆除作業。考量飛航及施工安全,若施工期間需使用臨時吊掛機具,承造人應先將施工計畫送桃機公司審查。桃機公司後續將持續列管超高部分,直到建物完全符合航高管制規定,目前已將本案障礙物標示於B型機場障礙物圖供各界查詢。

都發局強調,飛航安全沒有妥協空間,後續將持續督導起造人及承造人依改善期程辦理,並與民航局、桃機公司保持密切合作,持續追蹤拆除進度。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國壽首度說明7/31協調會共識,將修至第三航道修正前規定[3]
  • 國壽已會同新任建築師、承造公司及法律顧問參與會議[3]
  • 現有建照須變更設計,由民航局提供座標定位高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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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國泰人壽今日首度對外說明,已於7月31日市府協調會中達成共識,將依航高限制規定修正建築物高度,修至合乎115年初因第三航道修正前的規定[3]。國壽表示,已會同接手的建築師、承造公司及法律顧問參與會議,現有建造執照須辦理變更設計,由民航局提供座標定位高度供建築師規劃,同步向桃機公司提報施工方案,並向市府申請變更設計及施工許可[3]。國壽承諾在安全前提下儘速取得相關許可,最短時間內完成拆除作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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