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鐵資深車長3年內2度酒駕遭逮
- 該員未依規定於一週內主動通報單位
- 台鐵將依規定懲處並送考成委員會審議
- 台鐵產工籲應事先防範而非事後懲處
(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新北市去年中公布的酒駕累犯黑名單中,出現一名台鐵資深車長,該員在2022年至2024年間(民國111年至113年)3年內發生2次駕駛汽機車酒駕違規遭逮,但台鐵公司未掌握相關資訊,也未給予任何處置或追蹤。
台鐵公司經與該當事車長確認後,當事人坦承2案均未依《公務員服務法》第五條規定,於行為後一週內主動向單位通報,導致台鐵未能掌握其酒駕事件。台鐵強調,後續將依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懲處基準表及交通部管理規範,針對違失行為及隱匿不報部分予以懲處,並送考成委員會審議是否移付懲戒處分。
台鐵產業工會秘書長朱智宇表示,鐵路運輸涉及公共安全,台鐵應事先防範,針對明確被警察查獲的酒駕累犯案例,應留意員工執勤狀況,必要時提供輔導,並強化「上班時間不可飲酒」的觀念,而非等到事後發生問題再來懲處。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