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子佼今赴北檢報到,啟動緩刑4年保護管束程序
- 須完成180小時義務勞務及3場法治教育
- 黃子佼遲到8分鐘,穿藍襯衫戰袍不發一語
- 另涉肇事逃逸案,若判有罪恐撤銷緩刑
- 全案被害人共47人,黃已與37人和解賠償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自由時報等9家媒體報導)
藝人黃子佼因在「創意私房」論壇購買並持有大量兒少性影像,最高法院今年5月駁回上訴,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確定,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3場法治教育。台北地檢署執行科今(11)日上午10時通知黃子佼報到,啟動保護管束程序。
黃子佼於上午10時8分抵達北檢第三辦公室,較通知時間遲到約8分鐘。他身穿同一件藍襯衫「戰袍」,戴鴨舌帽、口罩,在律師陪同下現身,面對媒體詢問均不發一語,直接進入向觀護人報到。
依規定,黃子佼在4年緩刑期間須定期向觀護人報到,接受生活、就業及法治教育等輔導。觀護人將審酌其案情、住居所、工作家庭狀況及專長等,囑託至適當機構(如政府機關、學校、公益團體等)服義務勞務,項目包括公益服務、環境清潔、社會服務、文書處理、弱勢服務等。法治教育部分,以北檢為例,每月在第三辦公室團體教室舉辦一場次。若黃子佼無正當理由不遵守保護管束事項且情節重大,檢察官得聲請撤銷緩刑。
黃子佼另涉去年8月駕駛紅色賓士休旅車與機車騎士發生碰撞的肇事逃逸案件,目前由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黃否認肇逃,稱沒有碰撞。若該案日後判決有罪確定,其緩刑恐遭撤銷[10][8][5]。
此案源於黃子佼自2014年2月起成為「創意私房」高級會員,陸續購買下載兒少性影像。一審認定其持有影像涉及35名被害人,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8月。二審期間,北檢再查出黃另持有12名被害人、500餘部影像,被害人總數增至47人。高院審理時,黃子佼認罪並與37名已確認身分的被害人完成和解賠償,改依較重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1年6月、緩刑4年。其餘10名被害人因身分未查明,已退回檢方另行處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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