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黃子佼完成180小時義務勞務 緩刑條件履行完畢

已沉寂
1報告3篇3家追蹤自
兒少性影像創意私房緩刑義務勞務黃子佼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黃子佼完成180小時義務勞務及3場法治教育課程
  • 緩刑條件已全部履行完畢
  • 未來4年緩刑期間仍須定期向觀護人報到
  • 最高法院今年5月駁回上訴,判1年6月、緩刑4年定讞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壹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藝人黃子佼因在「創意私房」論壇購買、下載2341部兒少性影像,經最高法院於今年5月7日駁回上訴定讞,判處1年6月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並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

台北地檢署自7月起執行緩刑條件,安排黃子佼於8、9月間密集前往新店戒治所打掃環境,以每日6至8小時進行,至9月已累計完成180小時義務勞務。同時,黃子佼已於7、8、9月各完成一場法治教育課程,法院要求的緩刑條件已全部履行完畢。

黃子佼於今年6月首度以受保護管束人身分至北檢觀護人室報到,當時身穿藍襯衫、不發一語。未來4年緩刑期間,他仍須依觀護人通知定期報到,說明生活狀況,期間不再觸法即可免於入監服刑。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