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隆陳男收教召令後未依規定報到,逾期2天
- 教召令由祖母代為簽收,陳男已知悉時間地點
- 基隆地院依妨害兵役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 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
(綜合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報導)
基隆一名陳姓男子退伍後為後備指揮部列管後備軍人,2025年2月26日後指部寄發教育召集令至其住處,由祖母代為簽收。陳男已知悉教召時間及地點,卻未依規定前往部隊報到,且無故逾期2天,遭檢警移送法辦。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陳男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妨害教育召集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合計6萬元。法官審酌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犯後坦承態度、素行、智識程度及家庭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後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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