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1起試管嬰兒第2、3次療程補助每次最高增加5萬元
- 未滿40歲者每胎最高補助15萬元,40至未滿45歲者最高13萬元
- 截至7月底逾7.2萬對夫妻受補助,累計89億元
- 補助協助逾3.1萬對夫妻迎接3.6萬名新生兒
- 3.0方案申請中第2胎以上占11%,較2.0方案的4.1%明顯增加
- 國健署提醒年齡是影響生育力關鍵,應及早規劃
(綜合聯合報、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等4家媒體報導)
衛福部國健署今(27)日宣布,自9月1日起加碼「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3.0方案」,提高每胎第2、3次療程補助額度,每次最高增加5萬元。受術妻未滿40歲者,每胎第2、3次療程最高補助由現行10萬元提高至15萬元;40歲至未滿45歲者,則由8萬元提高至13萬元。
國健署婦幼健康組簡任技正胡怡君表示,此次加碼鎖定第2、3次療程,盼降低夫妻因經濟壓力中途放棄療程的情形。國健署長沈靜芬指出,部分夫妻需歷經多次療程才能成功懷孕,提高補助是針對完成取卵至形成胚胎並植入的療程提供更充分經濟支持,落實行政院「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方針。
國健署自2021年7月推動補助2.0方案,將對象從低收及中低收入戶擴大至妻未滿45歲的不孕夫妻;2025年11月再推出3.0方案,依年齡及申請次數提高補助,且下一胎補助次數及額度可重新起算。
截至今年7月底,已有超過7.2萬對夫妻接受補助,累計補助金額達89億元,協助超過3.1萬對夫妻迎接3.6萬名新生兒,其中1802名為第2胎、6名為第3胎。3.0方案申請案件中,第2胎以上占11%,較2.0方案時的4.1%明顯增加。
沈靜芬提醒,年齡仍是影響生育力的重要因素,有生育規劃應及早準備。若夫妻有規律且未避孕的性生活,女性未滿35歲經過1年仍未懷孕,或35歲以上經過6個月仍未懷孕,建議及早就醫接受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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