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私幼園長飼養的米克斯犬咬傷女童,臉部縫8針
- 女童傷口距眼球僅1公分,家長憤而提告[2]
- 園方稱狗養10年用於生命教育,否認管理疏失
- 警方依過失傷害罪將園長移送中檢偵辦
- 教育局認定違反校犬管理規定,將開罰3000至1.5萬元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市西區「牛頓幼兒園」發生園長飼養的米克斯犬咬傷幼童事件。一名2至3歲的楊姓女童在校內遊戲區活動時,遭王姓園長飼養的校犬「點點」攻擊,造成右眼眉毛上方長約10公分的撕裂傷,送醫縫合8針,傷口距離眼球僅約1公分[2]。
家長事後查看監視器畫面,發現園方放任大型米克斯犬在遊戲區自由活動,未繫牽繩也未戴口罩。家長控訴事先完全不知學校養狗,且其他家長透露該犬已有多次咬人紀錄,園方卻持續放任,事後更試圖阻撓家長再次確認監視器畫面。家長已拒收園方提供的2萬元紅包,並對園長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園方辯稱,該犬已飼養10年,平時作為生命教育之用,且有依規定登記。王姓園長到案後坦承犬隻由她飼養,稱因女童太靠近導致犬隻受驚起身,牙齒劃傷女童。警方已依《刑法》過失傷害罪將王姓園長報請台中地檢署偵辦,並將陸續通知在場教師及負責人到案釐清責任。
台中市教育局表示,經審查認定此案不屬教保人員違法對待幼兒範疇,但園方放任校犬在遊戲區且未落實管理,已違反「各級學校犬貓管理注意事項」,將依法裁處負責人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並命限期改善。若經處罰3次仍未改善,最重可處停招或廢止設立許可。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