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澎湖劉姓男子販賣1顆依托咪酯菸彈,遭判10年徒刑
- 交易時間為114年5月20日,地點在馬公市住處
- 若今年涉案,依托咪酯已升為一級毒品,刑期可達死刑或無期徒刑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澎湖劉姓男子去年涉嫌販賣1顆毒品依托咪酯菸彈,澎湖地院日前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判決指出,劉男明知依托咪酯為第二級毒品,仍意圖營利,於民國114年5月20日下午5時15分許,在馬公市雙頭掛一處住處2樓房間內,以新台幣3000元代價,販賣1顆(約2ml)依托咪酯菸彈給張姓男子,遭警方移送法辦。
澎湖地檢署表示,劉男若是在今年涉案,因依托咪酯已由二級毒品提升為一級毒品,刑期將提高至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