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法修正三讀,偏鄉醫事獎勵金10年免稅
- 陳瑩指台東平均餘命全國最低,盼稅制穩定醫療人力
- 適用範圍含偏鄉醫師留任獎勵、IDS計畫等中央政策
- 吳秀華籲留才配套不能只靠免稅[3]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今(25)日三讀通過《醫療法》第88條修正案,明定醫事人員配合衛福部政策,服務於偏遠或原住民族地區醫療機構,因執行中央推動偏鄉醫療政策所獲得的補貼、補助、津貼及獎勵金,免納所得稅,實施期間為十年。
提案立委陳瑩表示,偏鄉長期面臨醫療資源不足與人力短缺問題,台東平均餘命為全國最低,穩定醫療人力至關重要。她指出,許多醫事人員犧牲家庭生活,並須面對交通、住宿及工作環境等挑戰,過去獎勵金仍須納入所得計算,盼透過稅制減輕實質負擔,提升留任意願。
適用範圍包括「醫學中心支援離島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院獎勵計畫」、「緊急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計畫」、「偏鄉醫師留任獎勵」及「全民健康保險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計畫」(IDS)等中央政策。相關醫療機構及醫事人員範圍、免稅項目、條件等細節,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訂定辦法。
台東縣議長吳秀華肯定修法方向,但認為留才不能只靠免稅,住宿、交通等生活配套也須跟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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